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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茶房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房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茶房乡 作者: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1:0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茶政发〔2024〕21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茶房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茶房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有效预防和处置地质灾害,提高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茶房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据排查统计,目前全乡纳入县级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9处,其中滑坡8处,地面塌陷1处;按险情等级划分,中型6处,小型3处,威胁人口约900人,威胁财产安全约3200万元,共配备监测人员17人;另纳入乡级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还有8处,皆为滑坡,监测人员为村组干部。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及重点防范区

(一)威胁对象

1.山区。直接威胁村委会、中小学校、农村居民住房安全

2.重点交通干线、县乡公路、乡村公路

3.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和库岸

4.工矿厂房设备设施。

5.农地、林地

6.河道安全。

(二)重点防范区

重点防范区为全乡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比较集中的区域,茶房乡南挖河村、响水村、黄沙河村、大河边村、文茂村、文雅村、文乃村、南满村、甸头山村。

1.全乡辖区内新修公路多位于山地陡坡地区,深挖及填土路段多,易发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重点是:农村道路。

2.已建或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区。重点是:响水小坝子水库、甸头山野鸭塘水库、黄沙河多依树水库。

3.南挖河大山田组滑坡、响水村杨家组滑坡、黄沙河箐门口组滑坡、大河边农村罗家箐组滑坡、文茂村罗家山组滑坡、文雅村卷槽组何家组地面塌陷、文乃村田坝组滑坡、南满村铁厂组滑坡、甸头山村秧田组滑坡、桥街村公路沿线滑坡、南挖河村小村组隐患点、大河边村红旗组隐患点、大垭口村坡脚组隐患点。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乡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大部分村都有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因地质构造复杂,在内外力作用下,突发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一)灾害预测

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活跃状态,易发生地质灾害。

1.农村居民点选址不科学,有的建在陡坡下,有的建在泥石流沟口边,有的建在松散滑坡体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2.个别山区学校顺坡建设,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跟不上,有发生地质灾害可能。

3.经济建设步伐加快,交通水利、水电等工程相继实施,工程建设中开挖不规范,废土弃渣顺坡堆放,或堆放于冲沟,一旦遭遇强降雨或暴雨,将发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4.部分矿山探测生产过程中,因受利益驱动,开采方式不合理道路。填土路段开采工艺落后,防治措施不到位,易发生地质灾害。

5.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未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落实防灾措施,存在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6.项目三通一平建设。

(二)气候趋势预测

1.年度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 2024年大部分地区降水总量正常,西南部边缘地区偏多7% 左右,年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雨季开始期正常,局地春季和初夏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局地性强降水天气突出。 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丰的气候年景。

由此可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趋势较为复杂,2024年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2.月降水量和雨季开始期趋势预测

预计5月降水量正常略偏多,南部地区偏多7% 左右,气温正常。雨季大致在 5 月下旬开始,与常年相比大部地区为正常。

3.主汛期6—8月趋势预测

预计6 ~8月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西部地区偏多 7%左右,局地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偏重发生;高温偏高 0.5℃左右。

4.秋季9—11月和雨季结束期趋势预测

预计9~11月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少,可能出现7~9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气温偏高0.5℃左右。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与常年接近。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村、各站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地质灾害防治、 自然灾害防治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御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要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切实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遵循以“预防为主,监测预报为主,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贯彻“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要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不断强化乡、村、组三级级群测群防、监测预警预报、灾情避让、应急演练,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队伍作用,加大巡查排查和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和因灾搬迁避让,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落实防灾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

根据全乡地质灾害发生特点以及防范的重点防范时段,以乡人民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机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主要工作内容,落实部门会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分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研究防治地质灾害对策,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部署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推进部门之间、部门与各村、部门与企业间的防灾减灾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部门防灾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乡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防灾责任书,行业主管部门与下设的行业签订防灾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二)开展巡查排查和应急调查

各村、各站所要在汛前、汛中、汛后组织人员对辖区及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排查、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隐患点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及时纳入群测群防,动态管理。区别灾害隐患轻重缓急不同情况,落实防灾工作方案,对重大危险点要组织专家开展应急调查,研判险情级别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可行措施,切实进行防治。威胁对象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开展险情隐患调查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帮助开展专业排查与调查,及时将排查与调查成果资料汇交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管理使用,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威胁对象无主管部门的,由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排查,并形成排查结论,更好的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各站所要特别对山区农村、山区中小学校,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沿线、江河沿岸的地质灾害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加以防范。

(三)深化群测群防,加强预警预报

各村要严格履行群测群防主体责任,实行层层负责制,巡查排查制、灾情报告制、应急值守制、切实把简易监测、预警预报、灾情避让措施落实到防灾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情况、熟悉情况的特点,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动态跟踪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发现灾害前兆,及时预警预报,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要加强监测点建设,合理确定监测范围,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自然村要通过村民公开推荐的办法,推选责任心强的村民为监测人员,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加强监测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研究监测人员考核办法,增强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地质灾害突发性强,难防范、难预测,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多方参与、上下联动的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应急职守、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应急网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站所为成员,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对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临灾避险等工作提前作出安排,明确撤离路线、安置避险场地,确保险情和灾情出现能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群众。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应急、自然资源、交通、水务、电力、通讯、卫生健康、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为综合应急救援骨干,抓紧组建各地应急救援、抢险施工、医疗救治队伍,根据各地灾害特点,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抢险救援知识和技能,做好救灾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确保灾情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以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为主体,灵活多样式的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以教育部门为主体,适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应急反应能力。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乡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灾减灾,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各村要按照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决定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事项,以最佳措施、最快的速度,妥善处置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客观、真实的报告地质灾害情况及处置结果。

乡直各有关部门务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调配合。

1.财政所负责按乡人民政府的决定安排救灾资金,用于地质灾害应急和救助工作。

2.自然资源管理所、项目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应急调查、土地征用、补偿等工作,确定应急救灾治理工程的测算和搬迁避让项目的安全、科学选址。

3.应急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乡级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预案衔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应急物资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

害的灾情核查、灾后救援等工作。

4.项目办负责对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核查是否完成项目选址意见批复报件:负责配合和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协调安排和资金落实工作。

5.交运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负责由公路建设过程中诱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负责配合和协调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救灾物资及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

6.林业部门负责加强对山区泥石流、滑坡等水土流失地段的植被恢复保护和林地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

7.乡卫生院按照应急响应原则,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卫生应急及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灾区伤员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实现快速有效处置,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饮用水安全。

8.安监办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地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9.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有序进行。

10.教育部门负责对校区内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强监测预警,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附近有隐患的校园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教学楼、校舍安全,负责因校园建设引起的地质灾害治理,负责灾后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11.水务部门负责山洪灾害的防治,加强由山洪灾害引起次生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负责由水利水电设施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

12.自然资源管理所、项目部门负责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的合理选址,负责由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

13.村镇规划、农业农村、电力、通信管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各项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恢复正常。

14.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加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

工程治理和因灾搬迁避让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两项重点工作,是消除隐患、有效防灾避灾的重要措施。对构成人员和财产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科学论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的选择工程治理或人员搬迁。具备工程治理条件,并能长期抑制地质灾害发生的,要抓住时机尽快落实工程治理措施,分期分批进行工程治理:具备搬迁避让条件,搬迁优于治理的,要尽快做好搬迁安置场地选址,组织受威胁人员和财产搬迁避让,脱离危险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要与乡村振兴、小城镇建设、小流域治理、土地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部门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加快推进因灾搬迁避让工作;对既没有条件治理又没有条件搬迁避让的,要纳入监测预警,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成功避让,妥善安置避险期间群众生产生活。

(六)强化地质保障,服务经济建设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在工程建设时,要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意见要求,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确保项目建设中或建成后人员财产安全。

(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各站所要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五到位”作为主要的宣传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多层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组、进厂矿、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害救灾技能,增强公众防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