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政发〔2024〕10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完善“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工作机制等4个方案的通知》(云县防汛指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云县幸福镇“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幸福镇“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汛减灾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提升暴雨、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1262”精细化预报气象服务
镇防办根据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的强降水“1262”递进式预报预警工作,加强气象预报服务,强化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对县防指、县防办、水务、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等级及措施。各行政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区域做好防范应对准备,相关雨情、水情及处置措施等及时报告镇防指,镇防指同时上报县防指。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急联动
(一)预报预警
镇、村、组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强降雨期间巡查值守,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警报并及时组织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工作。镇防办做好全程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不断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针对性,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通过邮箱、手机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推送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村、各组;接到气象部门“1262”气象预报预警后,开展“1262”递进式预报预警工作,当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及实况监测到100毫米以上降水时电话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等,同时通知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加强对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行政村防汛调度,视情况启动防汛应急响应,督促各行政村将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各自然村、各户及防汛责任人,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到人,防范应对措施灾前到位。
(二)应急联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1262”气象预报预警后,接到12小时预报时,指导、督促各行政村、自然村、各行业做好防范应对准备;接到提前6小时、2小时预报时,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做好强降水落区行政村、自然村防汛救灾指导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防汛工作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掌握各村、各单位抗灾动态,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负责灾情汇报材料组织工作。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水文部门的风情、雨情、汛情、旱情等信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水库管理,严密监视水库运行情况,加强对水库、河道巡查。督促对险堤、险库、险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组织指导防旱抗旱工作。
幸福自然资源管理所:承担幸福镇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镇村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
镇武装部、镇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队伍,执行抗洪抢险任务。
幸福中学、中心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校舍、设施、物资和师生的防汛安全;指导学校做好防洪工作和抗旱保供水工作;加强师生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做好防汛抗旱、受灾和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抗灾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各发电站: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安全管理;在旱期,严格执行控制水电厂运行计划,服从安全饮水的原则。
镇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疫预案,预防疾病流行,做好救灾防疫的宣传工作及灾后疫病的防治工作。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组织和接受向灾区灾民的慈善捐赠。
镇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集镇的防洪保安工作,做好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指导灾后林业恢复生产,抗旱保苗工作。
自来水厂:负责水毁管网的维修,协调供水,确保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汛职责,落实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各村接到“1262”气象预报预警等信息后,按照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镇防指和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领导下,做好本村和自然村防汛抗旱工作。
三、行政村及自然村防范应对
(一)行政村
1.接到1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
(1)迅速与镇级包村领导取得联系,分析研判防御重点,组织包自然村领导和保户干部进驻重点防御自然村,督促指导自然村防汛应急工作。
(2)村级防汛应急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通过大喇叭、电话、短信、微信群等通知危险区域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报预警信息,做好转移避险准备。
(3)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水库、坝塘、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山洪沟口、河流清沟、切坡建房点、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山区工地、低洼地带居民集中区等重要风险部位进行排查巡查。
2.接到6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
(1)在应急避难场所配备一定数量安置、生活物资,做好危险区、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准备。
(2)村级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到重点防御自然村,与自然村应急救队伍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等特殊群体。
(3)对已转移安置特殊群体加强管理,开展逐户排查,严防回撤回流。
3.接到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
(1)组织自然村包村干部全面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人员。
(2)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及必要的防灾救灾、应急值班值守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市、停运等必要措施,通过大喇叭、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加大预警宣传,严格控制人员户外活动。
(3)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在镇政府指挥和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自然村
1.接到1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通过大喇叭、电话、短信、微信群等通知危险区域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警信息,做好转移避险的准备。
(2)自然村应急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3)自然村防汛值班员迅速到位上岗,自然村防汛值班人员加强自然村周边风险巡查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上报,情 况紧急时通过喇叭、铜锣、口哨、手摇报警器、敲门通知等发布预警信息。
2.接到6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
(1)自然村组应急抢险队伍、党员、青壮年与包乡、包村、包户干部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等特殊群体。
(2)逐户排查特殊群体转移情况,严防回撤回流。
(3)对村内山洪、滑坡、陡坡、陡崖等重点部门实行专人不间断巡查防守。
3.接到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时:
(1)全面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
(2)逐户排查落实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情况,加强转移人员管理,严防人员回撤回流。
(3)通过大喇叭、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加强防灾避险宣传,严控人员户外活动等。
(4)各类抢险救援人员,在镇政府及村委员指挥和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相关地区和部门在接到预报预警后,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指挥内容,结合实际,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