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政发〔2023〕40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云县幸福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幸福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机制,规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做好全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高质量发展,编制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参照《云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幸福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试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幸福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暴雨、地震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或重大险情。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条块结合。
(三)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减少危害,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全面部署、职责明确、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
(五)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六)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的原则。
(七)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水和谐。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及其办公室和村防级汛抗旱基层组织组成,并服从县防指的统一指挥。
(一)镇防指
镇人民政府设立镇防指,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发挥指挥决策的关键作用。镇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水务服务中心,承担镇防指日常工作。
镇防指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镇长担任。成员单位为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镇党政办公室、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武装部、镇司法所、镇专职消防队、镇供电所、镇卫生院、镇自来水厂、幸福中学、幸福中心校及18个行政村村民委员会。
(二)工作职责
1.镇防指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防指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行政村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等设施的运行,做好防汛抗旱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向县防指及相关成员单位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县防指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2.镇防办职责
镇防办承担镇防指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镇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接收和发布县防指及其成员单位通报的各类气象预警信息、洪旱灾情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等,组织防汛抗旱会商。负责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工作。组建、调度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并加强队伍的管理培训。协调、督促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参与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防汛抗旱预报预警发布、新闻宣传等工作。承办县防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镇防办主任由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担任。
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掌握各村、各单位抗灾动态,督促各村和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负责灾情汇报材料组织工作。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水文部门的风情、雨情、汛情、旱情等信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镇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水库管理,严密监视水库运行情况,加强对水库、河道巡查。督促对险堤、险库、险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组织指导防旱抗旱工作。
幸福自然资源管理所:承担幸福镇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镇村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
镇武装部、镇专职消防队:负责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队伍,执行抗洪抢险任务。
幸福中学、中心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校舍、设施、物资和师生的防汛安全;指导学校做好防洪工作和抗旱保供水工作;加强师生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做好防汛抗旱、受灾和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抗灾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
各发电站: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安全管理;在旱期,严格执行控制水电厂运行计划,服从安全饮水的原则。
镇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疫预案,预防疾病流行,做好救灾防疫的宣传工作及灾后疫病的防治工作。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组织和接受向灾区灾民的慈善捐赠。
镇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的预算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集镇的防洪保安工作,做好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广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指导灾后林业恢复生产,抗旱保苗工作。
自来水厂:负责水毁管网的维修,协调供水,确保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4.村级防汛抗旱组织
村、自然村按照基层防汛抗旱体系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镇防指和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领导下,做好本村和自然村防汛抗旱工作。
七、预报预警机制
镇、村、组坚持汛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强降雨期间巡查值守,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警报并及时组织转移避险和抢险救援工作。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对县防指、县防办、水务、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等级及措施等,由镇防办统一、及时发布,各行政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区域做好防范应对准备,相关雨情、水情及处置措施等及时报告镇防指,镇防指同时上报县防指。
八、应急保障
当遭遇水旱灾害时,镇防指成立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机制由镇防指各成员单位组成,在县防指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除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外,同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防指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抢险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抖音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2.应急支援及装备保障
镇防指负责组建镇级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并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工作。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由镇专职消防队、民兵队伍及社会抢险力量等组成。各村负责做好本级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建设工作。
镇防指负责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基本抢险急需。
应急队伍调动:一是本级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向上级防指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指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指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指向上级防指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指协商调动。
3.物资调运保障
镇党政办公室、镇财政所、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部门负责应急抢险物资、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威胁的村和其他单位应按有关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
4.治安保障
幸福派出所、幸福交警中队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避灾场所保障
镇、村(自然村、组)均应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明确场所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设立标志标识,确保灾害群众的转移避灾和安置工作。
6.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并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受毁线路,确保用电畅通。
7.供水保障
水务部门、自来水公司负责优先保障抗洪抢险、抢排沥涝、抗旱救灾等方面应急保障以及临时供水,并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受毁管网,确保供水需求。
8.交通保障
镇防指负责与交通运输、公路部门协调汇报,负责保障抗洪救援交通干线的安全畅通,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
9.医疗卫生救护保障
医疗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并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10.宣传、演练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各类新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知识宣传,广泛增强全社会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大力宣传先锋模范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防汛抗旱工作的良好氛围。
镇防指每年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所有水库、水电站、在建涉水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每年应组织专项演练。演练要突出实战性、实效性,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组织有关责任人、受威胁群众、抢险救援队伍等广泛参与,充分考虑夜间降雨、涨水和交通、通信、电力中断等因素,涵盖监测预警、工程调度、转移安置、抢险处置、救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