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党发〔2023〕22 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级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开展食品安全 包保责任督导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监管体系,有效预防食物中毒。 根据上级要求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 定调整充实我镇食品安领导小组成员及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如下: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光红 镇党委书记
王春红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 强 镇党委副书记
鲁天明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姜 磊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县监察委派驻幸福镇纪检监察室主任
段文海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永强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陈 雄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施仕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金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华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 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成 员:查国峰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显鲜 镇安监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
张世应 镇财政所所长
姜家林 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主任
罗忠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周先梅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周国强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远德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伟宏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余文明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黄 勇 镇武装干事、 自然灾害信息员、环保员
郭子军 镇宣传干事
周丽琴 镇民政助理员
饶红军 幸福中心卫生院院长
甘 勇 幸福派出所教导员
杨 浩 幸福交警中队长
张荟娟 幸福司法所所长
罗 灵 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陈家成 幸福中心校校长
李朝山 幸福中学校长
18个行政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村民小组长、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段文海同志兼任, 由李显鲜、罗灵、罗八寿、童治任成员。
镇食安办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 安全标准、知识的宣传报道;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进行调查监督上报。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村的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2. 了解掌握本辖区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情况以 及群众对食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按县食安全委要求 做好食品相关总结、报表等资料的上报和办公室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
3.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报送县食安委,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
4.负责对本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进行调查上报处理,协助案件调查取证,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事件。
5.按时参加食品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活动。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7.对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督管理,督促村食安办及时开展报备登记(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操办除外)。
(一)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
鲁天海 哨山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吴高远 邦挖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石凤军 慢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陈明清 幸福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周天伟 掌龙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杨玉苹 海东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李文军 忙峨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王天强 控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祁天军 邦洪村党总部副书记
杨安明 勐底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学览 邦信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何新文 红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李云飞 邦别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辉仕荣 篾笆山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应州 灰窑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蔺学成 老鲁山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杨正和 盘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王 旭 干坡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服务,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个体(企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2.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场制售食品的单位(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销售环节进行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意、
识教育。负责本行政村内食品违法案件的上报,协助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4.负责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和食品安全检查信息报送。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