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级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市、全县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暨2023年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启动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幸福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校内校外全面防控、不留死角,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有关部门及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传染病、消防、欺凌、拥挤踩踏及交通、溺水、自然灾害等涉校安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涉校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镇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师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制度预案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事前教育、防范,事中稳控、救援,事后处理、补救的综合机制。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镇中心校和各学校要充分做好处理学校反恐、食物中毒、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传染病、消防等应急事件和各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制定处置事故工作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责任单位:镇中心校、幸福中学、幸福派出所、幸福交警中队、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水务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幸福中心卫生院)
(二)开展“三防”保障工作专项整治。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要求,落实好学校“三防”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校人防、技防、物防配备到位。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加强值班警卫力量、加强巡逻巡视,对校园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场所安装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责任单位:镇安监办、幸福派出所、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加强学校进出车辆管理,做好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学生接送车停靠站点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合理规划和设置。对接送学生车辆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超员超载、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农用车载运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在地处交通路口学校大门设置减速带、交通指示灯、交通安全标识,杜绝校园周边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幸福交警中队、幸福派出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四)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整治。对辖区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等。专题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防溺水倡议书、告家长书、暑期安全家访等措施。(责任单位:镇水务服务中心、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五)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各学校严格实行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坚持索证索票制度,从源头堵住有害食品和物资进入学校。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样,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加强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流动摊点的管控和治理,阻断学生与不安全食品的接触。(责任单位: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水务服务中心、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六)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严防输入性传染病。加大对宿舍、教室、食堂、卫生间、公厕管理力度,建立定期大扫除、清洗、整理、消毒等相关制度,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副校长制度,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队伍,强化学校卫生工作。修改完善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秩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责任单位:幸福中心卫生院、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七)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围绕违规使用电器、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预案,开展逃生演练活动。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扑救森林火灾。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造消防安全示范校。对学校各类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责任单位:镇安监办、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八)开展校园欺凌预防工作专项整治。抓好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心理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化、体系化建设,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责任单位:幸福派出所、镇司法所、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九)开展校园性侵猥亵预防工作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校园性侵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女生宿舍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开展性侵预防专题教育,增强学生防范能力。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责任单位:幸福派出所、镇司法所、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十)开展防暴力恐怖工作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对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进警务室建设,强化校园周边值班值守,加强安全检查、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责任单位:幸福派出所、镇综治办、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十一)开展重点人群管控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专项整治。要建立重点管控人群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转化工作,防止漏管失控。要深入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等情况,做到尽早发现、及时消除潜在的隐患问题。(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幸福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十二)开展自然灾害防范工作专项整治。加强河流、水库、池塘和地质滑坡等监测和预警,设置相关警示标识、标志,在汛前对汛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开展一次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学校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指导各学校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责任单位:镇水务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安监办、镇中心校、幸福中学)
(十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工作。要切实关注学生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问题学生心理疏通和干预,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做好重点学生群体关爱工作,发现学生情绪波动,要及时沟通,有效疏导,有效预防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校园欺凌等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镇中心校、幸福中学、幸福中心卫生院)
(十四)开展学校、家庭、村协同育人机制构建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积极构建学校、家庭、村协同育人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形成家校村协同合力,密切配合,各展所长,不断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和载体。进一步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严防离校期间出现监管真空。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网络沉迷的提醒工作。(责任单位:镇中心校、幸福中学、幸福派出所、镇司法所、幸福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治办、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幸福中心卫生院、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8个村民委员会)
三、工作步骤
从2023年3月6日到2023年4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按照春季学期校园安全暨2023年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总体安排,部署启动行业和辖区内的各类专项行动,并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3年3月11日至4月15日)。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协同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治理,切实开展好联合行动。
(三)总结提升(2023年4月16日至 4月30日)。深入分析涉校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规律,找到突出隐患,为完成整改提供科学依据。深挖问题根源,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学校各领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并在全镇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专题分析和研究校园安全状况,对校园安全相关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守护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二)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要求,采取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首次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边排边改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本地案件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排查,彻底摸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同时,要广泛听取和收集师生、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情报信息。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列出安全隐患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进行销号整改。对收集到的关键情报信息,要作出科学研判,重点防控,需要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整治的,要组织开展联合整治。
(三)建立机制,联防联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要主动分析和研究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综合、重点或常规、明查或暗访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学校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卫生乱点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要健全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守护校园安全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形成长效机制。
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