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政发〔2022〕7号
各村、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结合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康 乡人民政府乡长
常务副组长:朱正雄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栗树派出所所长
副 组 长:罗林春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星强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何林松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刘建红 栗树司法所所长
饶东良 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罗有彪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中心主任
郭秀良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欧阳兴学 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安松 乡财政所所长
张文伟 乡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李维庆 乡村振兴办主任
杨 波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天清 乡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 培 乡宣传专干
郭子圣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姜 蕊 乡人事专干
字玲崟 乡发改专干
杨学文 乡工信专干、武装干事
黄雪峰 乡环保员、人居办工作人员
李青山 乡住建专干
李天凤 乡民政办负责人、统计员
李安顺 乡市场监督管理员、应急管理专干
16个村支部书记、主任
劝 导 员:栗树村辅警
大田山村辅警
岩子头村辅警
白水村辅警
崎岖笼村辅警
养马村辅警
慢郎村辅警
小帮赶村辅警
大平掌村辅警
慢干村辅警
沙坝村辅警
大村村辅警
把等村辅警
丙必利村辅警
满富山村辅警
忙蚌村辅警
(备注:到村辅警招聘后,另发通知补充说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长陈康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落实工作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研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存在“以路为市”、公路横穿集镇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组织、指导、督促村委会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区域划分,定岗定责,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人。与辖区每一名车主、每一名机动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每一位户主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3、建立健全农村赶集日、节假日管控机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集市道路交通秩序;督促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工作,并完善相关痕迹资料。
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在赶集日、节假日、民俗节庆活动等重要时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村委会工作职责
1、在赶集日、传统节庆、婚丧嫁娶、重大活动等时段,劝导驾驶人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宣传和劝导群众不搭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车辆,督促驾乘机动车人员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对不听劝阻的交通违法人员,及时报当地派出所、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2、督促“两站两员”在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APP”(以下简称“农交安”APP)规范录入劝导信息,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户籍化”,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录入。
3、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及时掌握上报村民外出务工、婚丧嫁娶等群众集聚动态,落实群众聚集活动的交通安全提示警示、巡查劝导机制。
4、及时掌握辖区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三车”违法载人等具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人员信息,报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5、配合学校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村”创建活动。
6、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村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劝导员工作职责(村辅警)
1、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农交安”手机APP 客户端,及时对本村未摸底机动车、未摸底驾驶证进行摸底,及时做到辖区驾驶员、机动车“底数清”、“情况明”,对报废机动车在“农交安”手机APP 删除,对非本村车辆、驾驶人做好纸质台账登记。
2、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每年与本村机动车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户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每周不少于3次,开展宣传结束后做好痕迹台账记录。
4、开展劝导工作。在重要节假日和出行高峰时段、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赶集日高峰时段、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红白喜事出行时段、民俗活动时段、恶劣天气时段等重点时段上路开展违法行为查纠、劝阻,守好“五口”(农村集市街口、客运站口、学校门口、村组公路进入主干公路口、村出入口)等。每名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至少10 天以上,并且在其开展劝导的每个工作日运用农交安手机APP 录入标准工作日志至少达到3 条以上。每个“农交安”用户每月登录点击签到5 次以上。
5、道路隐患排查。对于本村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发现后及时上报村委会、辖区派出所。
6、参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发生涉及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并协助保护现场、协助开展救援。
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