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朝山党委发 〔2022〕11号
各村党(总)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我镇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充实领导机构
(一)调整充实大朝山西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榕 镇党委书记
杨春芳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朝勇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杨仔文 镇党委委员、镇政法委员
杨 洲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施远福 镇党委副书记
茶晓东 镇纪委书记
李建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杨 康 镇组织委员
吴顺吉 镇宣传委员
熊紫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晋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应权 大朝山司法所所长
吕剑眉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光美 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潘继先 大朝山中心校校长
杨忠柳 大朝山中学校校长
罗 丽 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李光美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聂倍体 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源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罗应德 财政所所长
杨永光 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仆书能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熊炳升 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王星波 大朝山卫生院院长
10个村支书、主任
(二)调整充实大朝山西镇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
董 成 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员
沈 红 大朝山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陶有彩 纸山箐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何 敏 菖蒲塘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李留珍 文物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李耀兰 坡头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段元明 邦旭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唐双进 背阴寨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贺光丽 昔元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李发文 蒿子坝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常绍芬 龙潭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监督员
二、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 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各村要抓紧推进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突出重点路段、区域,认真深入排摸隐患点段,落实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治理效果。对省道、县道、乡道、乡道,要排查道路隐患,弥补短板,规范设置交通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等措施,实施综合整治。对农村道路,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急弯、临坡、临水、临桥、村内人车流密集、学校周边和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要尽快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增设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二)强化执法管理,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攻坚整治
各村要深入分析辖区交通事故情况和原因,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充分整合力量,攻坚整治车辆违法载人交通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交管站、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农机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和执法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中队严肃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紧国道、省道、县乡道和农村道路等重点部位,围绕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工程运输车辆、小型面包车、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突出超速、超员、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载人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日常劝导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消除管控盲区。
(三)严格依法履职,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各村为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交警、派出所、交管站、公路管理、农机、市场管理、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突出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直单位,要强化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制度,加大交通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防范和减少交通事故。
(四)全面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各村、镇直单位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特点,密集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强重点人群宣传,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劝导教育,对驾驶人员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行车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文明、安全驾车意识;对中小学生、公路沿线群众,要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带“病”车辆,确保安全出行。要加强阵地宣传,在镇村服务窗口、广场等处,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浓厚宣传氛围。要加强社会面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条幅、标语等方式,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曝光惩戒交通违法陋习,广泛传播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动员全镇社会力量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交通及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大朝山西镇委员会
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