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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202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15:4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幸党发〔2022〕50 号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各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镇道路交 通安全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结合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以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光红 镇党委书记

李晓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段文海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  组  长:鲁天明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  强 镇党委副书记

姜  磊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派驻幸福镇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永强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陈  雄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施仕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金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华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  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甘  勇 幸福派出所教导员

杨  浩 幸福交警中队中队长

成      员:查国峰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显鲜 镇安监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

姜家林 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负责人

张荟娟 幸福司法所所长

饶红科 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家成 幸福中心校校长

李朝山 幸福中学校长

张世应 镇财政所所长

罗忠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周国强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施远德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伟宏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余文明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黄  勇 镇武装干事、 自然灾害信息管理员

周丽琴 镇民政办负责人

饶红军 幸福卫生院院长

李宗鸻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子军 镇宣传干事

18 个行政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18 个行政村劝导员:鲁正华(哨山村)、吴高远(邦挖村)、 石凤军(慢蔗村)、陈明清(幸福村)、周天伟(掌龙村)、杨玉 苹(海东村)、辉文静(忙峨村)、王天强(控抗村)、祁天军(邦 洪村)、杨安明(勐底村)、杨学览(邦信村)、何增利(红岗村)、 李云飞(邦别村)、辉仕荣(篾笆山村)、江治文(灰窑村)、蔺学成(老鲁山村)、杨正和(盘村)、杨秋(干坡村)。

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段文海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1.领导和督促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 政策及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领导和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 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挂钩。

3.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 委会听取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道路交通 安全形势和解决工作机制、人员、投入等问题。

(二)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 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落实工作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 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召开 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及时研究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对辖区存在 “ 以路为市”、公路横穿集镇的重点区域、 重点路段,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 案,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组织、指导、督促村委会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区域划分,定岗定责,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人。督促交警队与辖区每一名车主、每一名机动车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每一位户主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3.建立健全农村赶集日、节假日管控机制,查处交通违法行 为,维护集市道路交通秩序;督促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工作,并完善相关痕迹资料。

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教育;积极 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等部门在赶集日、节假日、民俗节 庆活动等重要时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和整治活动,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

1.在赶集日、传统节庆、婚丧嫁娶、重大活动等时段,劝导 驾驶人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宣传和劝导群众不搭乘 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车辆,督促驾乘机动车人员系 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对不听劝阻的交通违法人员,及时报派出所、交警中队依法查处。

2.督促“两站两员”在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 统 “APP”(以下简称 “农交安”APP)规范录入劝导信息,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 “户籍化”,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录入。

3.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及时掌握上报村 民外出务工、婚丧嫁娶等群众集聚动态,落实群众聚集活动的交通安全提示警示、巡查劝导机制。

4.及时掌握辖区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三车”违法载人等具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和人员信息,报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5.配合学校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村”创建活动。

6.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村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劝导员工作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农交安”手机 APP 客户端,及时对 本村(组)未摸底机动车、未摸底驾驶证进行摸底,及时做到辖 区驾驶员、机动车 “底数清”、“情况明”,对报废机动车在 “农交安”手机 APP 删除,对非本村车辆、驾驶人做好纸质台账登记。

2.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每年与本村(组)机 动车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户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 全宣传,大范围、高频次宣传 “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 酒 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每周不少于3 次,开展宣传结束后做好痕迹台账记录。

4.开展劝导工作。在重要节假日和出行高峰时段、学生上学 放学高峰时段、赶集日高峰时段、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红白 喜事出行时段、民俗活动时段、恶劣天气时段等重点时段上路开展违法行为查纠、劝阻,守好 “五口”(农村集市街口、客运站口、学校门口、村组公路进入主干公路口、村出入口)等。每名 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至少 10 天以上,并且在其开展劝导的 每个工作日运用农交安手机APP 录入标准工作日志至少达到 3 条 以上(每月达到 31 条以上)。每个“农交安”用户每月登录点击签到 5 次以上。

5.道路隐患排查。对于本村(组)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农村道 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发现后及时上报村委会、镇公路管理所。

6.参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发生涉及人员伤亡或较大 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并协助保护现场、协助开展救援。

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5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