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党发〔2022〕51 号
各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各单位、各企业:
为加强全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我镇经济社会 安全稳定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 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幸福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机构成员,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机构
主 任:黄光红 镇党委书记
李晓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委副主任:段文海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副 主 任:李 强 镇党委副书记
鲁天明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姜 磊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县监察委派驻幸福镇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永强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陈 雄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施仕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金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华荣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 轩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成 员:查国峰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显鲜 镇安监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交管站工作人员
姜家林 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负责人
甘 勇 幸福派出所教导员
杨 浩 幸福交警中队长
张荟娟 幸福司法所所长
饶红科 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家成 镇教育办公室主任
李朝山 幸福中学校长
张世应 镇财政所所长
罗忠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周先梅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周国强 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远德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伟宏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余文明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黄 勇 镇武装干事、自然灾害信息员、环保员
郭子军 镇宣传干事
李 慧 镇纪检专干
潘 瀛 镇计生站负责人
李先丽 镇统计站负责人
周丽琴 镇民政助理员
杨正艳 镇团委副书记、档案管理员
王顺云 幸福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饶红军 幸福卫生院院长
18 个行政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段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甘勇、查国峰、李显鲜同志兼任,业务人员在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2.执行法律、法规,建立并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考评;
3.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多种形式队伍,增强事故预防、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
4.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措施;
5.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成员单位、行政村参加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7.负责全镇应急管理方面全面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有关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
2.协调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县、镇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决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3.定期汇总全镇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4.承办镇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以及重要活动;
5.指导、协调、配合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督促镇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并做好相关报送材料的汇总、整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工作,并交办、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整改闭环;
8.完成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补充说明:若今后人员岗位有变动,由相应的人员自然替补,不再重新发文。
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5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