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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等8个制度的通知


来源:幸福镇 作者: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6:3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幸政发〔2022〕77 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报告制度》《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管 理工作通报督办制度》《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事故到场处置制度》《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约谈提醒制度》《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保责任制》《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挂牌整治制度》《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事故追责问责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7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建立事故处理与预防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按照《云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县遣路交通安全事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工作专班,由幸福镇分管道 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委会、学校、企业等主要 负责人为成员,每月开展一次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综合分析研判。

二、分析研判内容

(一)交通管理工作信息。按照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 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等数据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掌握的其它交通管理相关数据信息。

(二)事故案例信息。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典型路段事故、典型车辆事故以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故等数据信息。

(三)社会综合类信息。包括辖区经济生产运行特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交通运输生产活动特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辖区人口结构特点、区域大型活动情况、气象预报信息、影响道路交通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出台或实施情况等。

三、研判分析方法及步骤

(一)开展交通安全形势、趋势分析应当利用交通事故、交 通违法等各类数据信息,及时对辖区交通安全总体状况进行分析 评估。对辖区交通事故发生原因、区城、路段、时段、肇事车型、 道路类型和驾驶人等进行分析,客观研判交通事故影响因素和原因,全面掌握交通安全规律特点。

(二)全面总结分析历年来同期事故规律特点,查找交通安 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隐患,对下一个月、下一个季度内本 地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以及主要安全风险进行科学、合理预判,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

(三)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或者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出现 较大波动时,适时开展安全形势专题分析。1.重点季节性的分析。 主要针对回家法定节假日及各地区民俗节假日、季节性恶劣天气 易发时段的事故情况进行分析。2.对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车辆、重 点违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群体等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

(四)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的,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开展个案研判工作。

四、分析研判成果的应用

(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辖区实际,及时对外 发布预警提示,并报送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通报协作单位和职能部门。

( 二)交安办将分析研判成果应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预警预防、 勤务部署、警务协作等工作。1.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高 执行力,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措施,检查指导各地 落实情况。2.制定具体管理和防控措施,依据分析研判结果及时 调整勤务安排、人员部署,针对突出隐患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落实相关措施。

(三)应当采取发布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部署、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督办等方式,加快分析研判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应当对通报的分析研判信息认真核查,结合实际加以 利用,充分发挥分析研判结果的价值作用,并及时反馈研判成效、不断提高分析研判质效。

五、工作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危 机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分析研判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交通

运输、公路、城建、气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全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确保提前研判、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演练,提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突出安全防范。

(三)强化工作开展。交安办次月 5 日前对上月本辖区道路 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驾驶人管理等情况开展分析研判。除 定期专项分析外,还应当对重要节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判。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报告制度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报工作,加强县乡两级交安 办和村级党组织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交安办报告阶段性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按照《云县递路交通管理工作报告制度》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报告范围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报告的情形。

1. 由公安交警部门提供造成 1 人死亡或财损数额较大的递路交通事故。

2.由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涉及特殊人员的递路交通事故。例如,集中运送学生车辆发生遣路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亡或事故主体为学生等重点群体、人员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3. 由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涉及特殊车辆或涉及车辆数较多的 递路交通事故。例如,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运输等特种车辆;多车相撞,可能引发严重后果,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道路交通路况信息需要报告的情形。因雨雾冰雪等恶 劣天气、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或采取管控措施; 国省道主于线交通拥堵,虽通行缓慢但滞留车辆超过 100 辆的; 主于线交通中断,国省道 1 小时以上的;因道路维修、改造等原 因造成对辖区路段采取超过 2 天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其他可能对社会车辆通行造成严重影响的路况信息。

(三)道路交通群体性事件信息。因交通事故、执勤执法引 发的群体性事件;因群体性事件对逋路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

(四)重大网络舆情信息。省级以上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涉及本单位的重大负面舆情。

(五)民警在执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中牺牲、受伤或在工作岗位因公殉职的。

二、报告程序及要求

(一)严格工作报告制度,对重要警情或重特大事故信息要按相应程序第一时间报送。

(二)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如遇领导特别交代的重要事项、突发事件等特别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送。

(三)工作信息由发生地派出所、人民政府、交警部门及时向对应的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报告主要领导。

(四)其他应上报的重大信息。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报督办制度


为压实各级各部门的通路交通管理责任,按照《云县道路交 通管理工作通报督办制度》等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站所、村委会、学校、企业要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其他职责,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发现履职、管理不到位的 启动工作通报督办,督促、指导行业领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二、村委会的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要专门负责 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劝导、社会治安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履 行交通管理、交通劝导等职能,承担劝导、纠违、宣传三大基本职责;在工作中发现履职不到位的启动工作通报督办。

三、各村委会每月要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和交通 违法突出规律特点,发现安全隐患排查、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 全宣传劝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启动工作通报督办。进行通报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未能完成的要启动问责和曝光。

五、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启动工作通报督办。造成重大损失、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导致政令不畅,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事故到场处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确保交通 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调查处理、清障施救等工作有序开展,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细化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处警要求

(一)镇人民政府接到公安交管部门警情通报后,按照事故 发生严重性,参照《云县道路交通事故到现场处置制度》,逐级 请示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派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现场 处置。出警指令后,应当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开展事故调查 分析,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救助受害当事人,做好家属安抚等工作;并视情节和需要上报上级领导。

(二)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摸清现场道路、地点、车 损等情况,有人员伤亡的,应向联系急救车、殡葬车需求。遇交 通事故严重堵塞交通但一时无法排除的,视情统一调度清障施救力量快速施救,尽量降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三)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且巳初步确定逃逸车辆的 车型、车号、车身特征或者逃逸路线、方向等信息的,应当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并发布协查信息。

(四)现场处置完毕,应当实时做好信息报告、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发生涉外交通事故的,严格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处置协调工作。

二、领导赶赴现场要求

(一)公路发生亡人交通事故。

参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 意见》要求,建立亡人交通事故领导到场处置制度,根据事故伤亡情况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1人死亡事故,参照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带班领导(乡 镇分管领导)到场;2 人死亡事故,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乡 镇主要领导)到场,组织指导事故处置工作。上述情况事故,涉及的村委会主要领导必须到场。

(二)发生其他事故类型视情节逐级上报决定。

1.涉及党政机关领导人、有影响的社会知名人士、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死亡的;

2.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车辆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发生泄露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需疏散事发地周边大量群众的;

3.造成执勤民、辅警死亡的;

4.造成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死亡或者 3 人以上(含)受伤的;

5.对发生在较为敏感区域、道路,涉及敏感车辆、人员,或 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相应层级领导,并 逐级上报, 由相关领导视情提高赶赴现场的领导层级。在现场,落实最高层级领导的指令、指示进行处置。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约谈提醒制度


为全面保障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健全完善“政府主导、 部门负责、社会参与" 的管控机制,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按照《云县道路交 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约谈提醒制度。

一、约谈提醒的主体和客体

(一)约谈提醒的主体。 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约谈提醒的客体。村委会主要领导。

二、约谈提醒的对象

发生一次死亡 1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对村委会(社区) 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发生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取消村委会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

三、约谈提醒的重点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增 强递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认真践行 “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安全至上“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

(二)抓实事故防控。掌握季节性、地域性出行特点,从源 头上抓宣传、抓教育、抓查处,采取针对性强的管控措施,形成交通管理共治合成大格局。聚焦分析 “人、车、路、环、管”等要素,达到防控措施精细高效,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三)突出重点整治。围绕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隐患、 重点违法,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工作理念,破解事故预防工作的难题,着力实现交通安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四)统筹协调推动。发挥党委政府”杠杆作用“,健全交 通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落实 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加强上下、左右、多方联动,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保责任制度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 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发挥《云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包保层级

1.推行对本行政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按照乡镇分管领 导包村委会、村委会领导包村民小组的二级包保责任制;对包保 的村委会、包村的民小组切实落实 “包人包车包路”“包点包线包面”。

2.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分管领导包小组长、小组长包户主的三级包保责任制。

二、包保责

镇长、村委会主任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 一岗双责 “安全责任。

三、包保任务

(一)明确责任区域划分,定岗定责,建立镇与村委会干部挂钩负责制度,实行层层负责、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镇分 管领导与站所、学校、企厂矿业、村委会领导签订年度《道路交 通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村委会与辖区每一位车主、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签订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村民小组长与每一家户主签订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二)包保划分责任区路段,对包保责任区内的重点路段、 时段实行责任分解,适时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包保责任路段内交 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治意见上报相关部门的同时,采取“彩带警 示、木桩隔离、砂石阻挡”的“应急三堵”措施实现全覆盖;及 时纠正和制止包保责任路段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对包保责 任路段内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实行面对面帮教谈话;对包保责任 路段内载客机动车(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载货车、摩托车)驾驶人落实 “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进一步深化《国务院安委会办 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强 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二)精心组织,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包保责任人要进一 步提高了对贯彻落实”二级”“三级 “包保责任制的重要性、必 要性和紧追性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全面投入包保责任制落实工作中来。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按照镇包村委会、村委会包组、 组包户的要求,逐级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 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的落实。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挂牌整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 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省、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工作成效,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挂牌整治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挂牌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突出 属事和属地相结合、常态与专项相结合、过程和结果相结合,按 照分层级、分类别挂牌,定目标、定期限整治,着力构建主动发 现、跟踪整治、验收评估的闭环挂牌整治机制,有效实现挂牌整治规范化、流程标准化、过程可控化、效果最大化。

二、挂牌整治分类

(一)隐患整治类。对县安委办(交安办)进行挂牌整治的, 下达挂牌整治通知,明确隐患问题、挂牌整治事项、挂牌整治期 限和解除的标准、方式、程序,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督促做好事故隐患路段整治工作,涉及的各站所、村委会密切酣合。

(二)源头管理类。负责对公安交管部门推送的重点车辆(大 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农村客运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中重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载货汽车)和重点驾驶人(持有 B 类以上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终身禁驾)的挂牌整治。

(三)路面秩序类。负责对公安交管部门推送的导致事故高发的重点车型、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的挂牌整治。

(四)其他需要挂牌整治的事项。

三、职责分工

一是由乡镇安委办统筹做好隐患整治类、源头管理类、路面 秩序类、其他需要挂牌整治的事项。定期分析导致事故高发的重 点违法、重点车型和重点路段,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调度整治提供依据。

二是被挂牌整治单位、路段应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评和 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挂牌整治工作应纳入乡镇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部分的内容。

四是被挂牌整治地区因办理挂牌整治工作不力,导致未能在 限期内完成整改或未通过验收的,由县安委办应对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事故追责问责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夺实 全县各部门和相关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云 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顺利实施,切实履行好乡镇安委办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追责问责的主体

对符合事故深度调查后发现各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在落实 交通安全责任制中有问责情形的,由镇安委办按照《道路交通事 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组织深度调查并推动落实本级安委办开展追责问责。

二、追责问责的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处理得当、及时公开。

三、追责问责的情形

情节较轻的,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 评教育、责令检查或予以诫勉;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 有关人员给予警告政务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四、责任追究的落实

由县安委办最终批复确定的追责范围和处理建议,加强与政 府、应急管理、纪委监委等部门沟通协调,逐一落实是否全部执 行到位,内容要详实具体,明确到具体时间、文号等,成效方面要有具体数据,全面收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闭环印证。

五、工作要求

1.各站所、村委会要将《云县道路交通事故追责问责制度方案》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组织专题研究,解决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

2.镇交安办将充分发挥作用,监督指导各村委会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县社会化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3.各站所、村委会要积极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组织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有目标,年终有成效有总结。

4.各站所、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联合执法机制。

以上制度由云县幸福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