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要求,按照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将云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负责人:孙静文
二、执法区域:云县
三、执法类别:自然资源监督管理
四、办公地址:云县爱华镇环城西路5号
五、监督电话:0883-3211218
六、邮编:675800
七、执法权限:查处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矿产、规划、测绘)内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案件。
八、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