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现将《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关于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 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云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继续按照县发展 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云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发改发〔2022〕54 号)规定执行。
二、请继续加强学校收费行为监管,指导学校做好收费公示。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及时引导化解矛盾。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附件: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8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