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36号)要求,我局结合职能职责,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3〕11号)和《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了《临沧市南汀河流域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附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
附件:《临沧市南汀河流域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