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确保各类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及时验收销号。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临环保委办发〔2022〕1号)文件指出的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就问题清单中的河湖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具体问题
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销号进度缓慢。
二、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各级河长巡河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合理配置资源、充实工作专班,聚焦《云南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临沧市“三个清单”》,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强化调度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到有关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每月20日前更新完善“三个清单”整改销号情况。
整改措施二:完善“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解决河湖“老、大、难”等突出问题。形成以乡(镇)为问题整改主体,河长及河湖责任部门督导、涉及职能职责部门配合,公安局、检察院及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兜底的问题整治制度。
三、整改成效及自查自验情况
2022年我县上级交办、自检自查发现、河长巡河发现等共11个碍洪问题,截至2022年9月,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省级销号。
2023年8月28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各参验部门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及现场实地踏勘等方式,认为2022年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
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查自验情况表
自查自验组织单位:云县人民政府 验收日期:2023年8月28日
环境问题 |
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销号进度缓慢) |
问题类型 |
立行立改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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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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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
是☑ 否□ |
编制单位 |
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组织审核单位 |
云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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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整改目标 |
2022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整治,2022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 |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
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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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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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1: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各级河长巡河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合理配置资源、充实工作专班,聚焦《云南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临沧市“三个清单”》,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强化调度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到有关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牵头作用。 |
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河(湖)长联系部门。 |
整改时限 |
2022年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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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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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2:完善“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解决河湖“老、大、难”等突出问题。形成以乡(镇)为问题整改主体,河长及河湖责任部门督导、涉及职能职责部门配合,公安局、检察院及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兜底的问题整治制度。 |
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河(湖)长联系部门。 |
整改时限 |
2022年底 |
完成情况 |
规定时限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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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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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云县水务局 |
办理情况 |
云县爱华镇南河村罗闸河段临沧云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擅自在罗闸河大控蚌段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修建河堤、填筑场地。通过“河长+检察长”制工作办法,依法依规对临沧云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拆除清理并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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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是□ 否☑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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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是☑ 否□ |
信息公开 链接 |
https://mp.weixin.qq.com/s/6oBHYYJZyZ7mauTZ62wZmQ(云南省水利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云县河湖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例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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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