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批 编号:D3YN202406010012)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24〕—318要求,云县涉及的临沧市云县滨河西路大候水都桥每天19时—21时有人播放音乐跳舞,噪声污染严重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验收标准。2024年9月27日,云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爱华镇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个部门开展了县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一)举报内容
临沧市云县滨河西路大候水都桥每天19时—21时有人播放音乐跳舞,噪声污染严重。
(二)整改时限
2024年6月4日前。
(三)基本情况
1.举报件分类
举报问题位于临沧市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噪音;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涉及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2.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云县大侯水都开发项目一直有序推进,到2024年初该项目的大侯水都景观桥口袋广场建设完工,周边市民看到广场闲置并自发组织进行跳舞健身活动。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1:对云县滨河西路大侯水都桥口袋广场健身跳舞群众进行口头劝导,要求活动期间调低音量不要影响周围群众休息,在夜间21点以后不要使用音响设备;同时,对大侯水都景观桥项目负责人和提供音响设备负责人进行口头交涉,要求加强对大侯水都景观桥口袋广场的使用做到规范管理,拒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的发生。
整改措施2:结合2024年高考即将临近的实际,对大侯水都景观桥口袋广场跳舞群众进行劝导和发放倡议书,倡议广大市民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尽量降低社会生活噪音,倡导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整改措施3:强化部门联动,要求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落实情况
1.对云县滨河西路大侯水都桥口袋广场健身跳舞群众进行口头劝导,要求活动期间调低音量不要影响周围群众休息,在夜间21点以后不要使用音响设备;同时,对大侯水都景观桥项目负责人和提供音响设备负责人进行口头交涉,要求加强对大侯水都景观桥口袋广场的使用做到规范管理,拒绝今后出现类似情况的发生。
2.结合2024年高考即将临近的实际,对大侯水都景观桥口袋广场跳舞群众进行劝导和发放了倡议书154份,倡议广大市民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尽量降低社会生活噪音,倡导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休息和考试环境。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4年9月27日上午15:00时,云县人民政府组织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云县公安局、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个部门联合对临沧市云县滨河西路大候水都桥2024年中央第七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第二十四批 编号:D3YN202406010012)问题整改的情况进行实地踏勘验收,联合验收组经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形成验收意见,联合验收组认为云县滨河西路大候水都桥2024年中央第七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第二十四批 编号:D3YN202406010012)问题已完成办理整治目标任务,有效化解了噪声影响群众生活问题,一致同意验收。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