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朝山西镇)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朝山西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11:04 信息来源:大朝山西镇 浏览次数:14 字体:【

大朝山政府发〔2023〕42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大朝山西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朝山西镇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及《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汛前汛中汛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云县自然资发〔2022〕116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镇主要地质灾害点情况

大朝山西镇无地质灾害点。

二、防范时间

我镇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地,每年汛期来临,因自然因素,以及降雨的诱发,是滑坡或山体崩塌地面下陷发生的易发区,时间是每年的5月至10月。我镇在重要地段设置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行人避免造成人身安全。对监测点每天落实专人巡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镇人民政府组织巡查督查人员,每周不定期进行督查各村的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及《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汛前汛中汛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云县自然资发〔2022〕116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防范网络,有效开展减少灾害损失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管理所,李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导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等,各村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村民小组长为该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负责巡查和收集地质灾害情况和信息,搬迁计划以及编制防治方案,民政办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灾民的安置,财政所负责组织地灾资金,卫生院负责伤员的救治,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抢险,镇综治办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各村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责任制和信息反馈监测责任人名单及电话会同各村各隐患点受威胁农户的避险措施、安置方案、搬迁方案等报镇地灾防治领导小组备案,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目标责任书》,同时村委会与各监测责任人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监测责任书》,村委会和各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建立二级目标责任制。信息反馈:各监测点监测到有灾情发生时,必须在5分钟内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视其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应召开会议,及时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及基本常识,要树立村民地质灾害“惹不起,躲得起”的思想。要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会,以会代训,通过宣传培训,观看影像资料,提高广大群众防治意识。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开地、毁林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对因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依法查处。

(三)加强监控,及时疏散

各村监测巡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若监测巡查人员发现地裂、房屋倾斜及出现“醉汉林、马刀树”征兆,应意识到滑坡的发生并立即组织群众逃生。

(四)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排查

主汛期内,各村应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搞好灾害的排查,包括灾害地点、范围、规律、类型、受威胁(灾)等情况,并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指挥部。

(五)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是减小群众财产损失、减少人员伤亡的一项基础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制定方案计划,精心组织,全力抓好重点单位、重要点位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能力。

四、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四项制度”

一是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镇人民政府联系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预警预报信息要通过当地广播、手机信息平台向群众播放天气讯息情况。

二是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村组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向镇地灾办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和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是明确职责,做好汛期值班制度。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灾避灾责任书,同时村委会与各监测人签订监测责任书,明确监测责任。建立和完善“明白卡”制度,避险“明白卡”要发放到每一户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农户手中;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坚持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正常天气情况下每周不少于一次,各村需组织专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隐患点进行巡查,降雨天气坚持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镇人民政府坚持24小时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各村落实好值班人员,并于6月1日前将名单报到镇上;落实好信息上报制度,各村负责人随时保持信息畅通,相关村主汛期内每日坚持在14:00—16:00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发生重大灾情及时上报(电话:3891015),各村应落实专人收集情况及时上报,重大灾情应在5分钟内上报。

四是险情巡查制度。镇村要定期组织专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检查,镇上协助群众组织做好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对山边、沟边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和灾情,及时组织转移避险向镇地灾办报告,并及时排险消除隐患。

五、监测点的建立、监测方法、监测人员、预防责任人的确定

(一)根据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点进行监测

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应认真研究确定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监测,并将监测人的联系电话、监测的范围、人数等报大朝山自然资源管理所。

(二)监测方法

一级监测要对滑坡体或不稳定斜坡前、后、左、右以及最危险、明显的地带设4-5个固定观测点进行监测、记录;二级监测采用设桩、贴片和固定标尺进行地面裂缝相对位移监测,每10天一次,并做好记录;三级监测采取简易位移监测结合房屋变形进行监测。

(三)监测人员的确定

大朝山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为指导,指导各村落实好监测人员。一级监测点必须有6人,二级监测点必须3人,三级监测点必须2人。

(四)预防责任人

镇人民政府监测防治第一责任人为镇长,防治监测主要责任人为分管副镇长,各村支书、主任和驻村工作队长为该村的具体责任人,各监测点由村干部或党员进行实地监测。

六、高度重视

各村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避险措施,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村给予具体的加分奖励。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的个人同样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按要求落实防治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划实施责任追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