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2006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云县监察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云县编复〔2017〕35号)明确,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云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副科级),即:办公室(履行政策法规研究室职责)、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之风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和复查室牌子)、干部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设立中共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县委工作机关,规格为正科级;设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16个(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规格为副科级,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设立中共云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规格为正科级。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云县纪委县监委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护航“六稳”“六保”任务的落地落实,着力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1.突出政治机关本色,扛牢管党治党责任不松劲
协助县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云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做到讲政治、重大局、护核心、真看齐,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把握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到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发挥好“协助”职责。协助县委制定出台《中共云县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督促落实,促进责任层层传导。坚持每季度向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2020年以来,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4次,县委常委会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事项10次。2020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公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为内容开展专题学习12场(次),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发挥政治理论的统领作用。组织了12乡(镇)党委和5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由县纪委县监委班子及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评定等次。统筹谋划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压实压牢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起草《云县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完成对12乡(镇)、56个县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2.积极服务保障中心 ,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聚焦中心护航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依托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为主体的“1+1+1”监督执纪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动车组”工作模式,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围绕中心护航发展。重大项目推进中,抽派6个组,开展2轮覆盖式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7个,1个单位因服务意识不强和工作落实不力被通报。脱贫攻坚工作中,先后组建20个监督检查组,对脱贫攻坚大排查、百日提升、市级交叉检查工作、省级脱贫成效考核工作进行4轮监督检查,发现并交办整改问题138个。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受理审计移送人防系统问题线索3个,给予1个党组责令检查问责、2人书面诫勉问责、2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追缴易地建设费2024.26万元。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中,核查处违法问题图斑7个,涉及10个案件,督促行业部门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规借贷整治工作中,督促全县1621名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报告违规借贷情况2人,已按程序移交处理。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中,配合组织部门组织筛查农村党员3135人,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组建监督检查组4个,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业部门整改落实。
铁纪护航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再监督,再检查”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县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三控”“两链”措施落实和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2020年以来,累计组建督查组16个(次),发现疫情防控问题205个,给予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1人、责令检查1人、约谈2人;对3起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
重拳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的战略部署、对“关系网”要坚决一打到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步调上协同一致、工作上高位推动。印发《关于建立和落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长效机制的通知》,完善扫黑除恶制度机制,立足“惩腐打伞”主责主业,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惩腐打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排查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7件,办结66件,立案查处26件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1人。发现“保护伞”共14件14人,涉恶腐败2件2人,收缴涉恶“保护伞”案件违纪违法资金37700元。
3.坚持抓常抓细,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
保持“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以《云县干部作风建设十六条(试行)》为有力抓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紧扣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创新监督组织形式,消除不利因素干扰,运用“1+1+1”联动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内外联动,以“点对点作战组”、“协同作战组”、“专项作战组”等形式派出监督检查组76个(次),发现并移交整改问题266个。
2020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3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问责处理7人,批评教育1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批47人;2020年10月县纪委县监委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扶贫先进单位。
2020年以来,回复干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1235人(次),协助开展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联审,组织12乡(镇)纪委监察室审查党员干部1187人,为村级组织换届提供坚实纪律保障。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上好新任干部的第一堂廉政课,组织任前廉政谈话177人,签订承诺书177份。
4.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以破竹之势严肃震慑不收手、不收敛的胆大妄为者。强化系统性领域性腐败问题治理,配合市纪委市监委严肃查处金应琪、杨绍周、高国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剔除云县公安系统腐败因子,彻底清除污染底泥,推进政治生态的修复、净化。2020年来,受理信访举报件153件,处置问题线索102件,立案78件8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8件19人,结案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降低退休待遇2人(其中1人已受党纪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其中“两非”人员2人),对“两非”人员不予移送检察机关1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及行贿犯罪的5名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拉好政商关系“亲”“清”交往“警戒线”;综合使用审查调查措施809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7人(次)。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力求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决贯彻执行“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以金应琪、杨绍周、汤光雄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在全县及公安系统内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全县800余人(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利用身边的案例警示身边的人。坚持教育挽救相结合,敦促党员干部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认真自省自查,先后有8名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真正达到了深化政治涵养的目的。
5.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政治方向,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
围绕“三个聚焦”,把准政治定位,把政治监督要求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持续强化政治体检,触及“神经末梢”,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顽疾”和“痛点”。2020年以来,累计派出17个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对9个县直部门和18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2338个,向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74条,移交问题线索59件、事项154件。同时,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县生态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行业部门立行立改,压实责任,完成问题整改9个。
6.强化廉政教育,拓展宣传格局
坚持聚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第一线,牢牢把握廉政宣传的着力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教育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纪律作风思想基础。积极探索廉洁文化教育的新模式,与企业联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路地共建”,拓展延伸教育对象,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2020年以来,报送外宣信息360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8条(次),省级媒体采用93条(次),市级媒体采用532条(次),县级媒体采用533条(次)共编发“清风云县”微信公众号226期,推送工作动态、党纪党规、案例剖析等内容226期、发布信息952条;编发“廉声有约”18期;撰写微电影脚本2部。精心打造内涵丰富的机关廉洁文化。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做好省纪委省监委廉政文化走廊“临沧展示月”活动,选送作品337件,受到省、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认真组织观看《围猎:行贿者说》电视系列专题片,坚持以处级领导集中观看为引领,带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提高政治警觉,切实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堤坝”,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坚持自我淬炼,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不松劲
深化干部理想信念锻造。加强理想信念锻造,补足精神之钙,铸牢灵魂之本,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20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5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10次,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11次,走访慰问老党员13人;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2次,组织疫情防控捐款1次,1名纪检监察干部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2020年11月,县纪委县监委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名班子成员分别被表彰为关心支持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2020年以来,提拔任用干部13人,轮岗交流干部11人;组织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专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9期108人;启用《云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手账》,强化工作跟踪问效,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岗位职责,研判工作得失,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思路,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以“小手账”落实“大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实有人数80人,比上年77人增加3人,增幅3.9%,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0年从乡镇调入8人、其他单位调入1人,调出2人,退休4人,共新增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56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20年度收入比上年1,139.92万元增加428.18万元,增幅37.56%,原因主要是:因工作需要2020年从乡镇调入8人、其他单位调入1人,调出2人,退休4人,共新增3人,故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加之本年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5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1万元,占总支出的97.15%;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2.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比上年1,174.92万元增加403.18万元,增幅34.32%,原因主要是:因工作需要2020年从乡镇调入8人、其他单位调入1人,调出2人,退休4人,共新增3人,故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加之本年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3.1万元。比上年1,084.92万元增加448.18万元,增幅41.31%。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从中共云县委组织部及乡镇调入9人,调出2人,退休4人,共新增3人,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加之本年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9%。比上年906.51万元增加378.01万元,增幅41.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1%,比上年178.41万元增70.17万元,增幅3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万元。比上年90万元减少45万元,减幅5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下达指标的项目数较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本年项目支出具体情况:一是云县财行发〔2020〕195号2020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10万元;二是云县财行发〔2018〕56号2018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10万元;三是云县财行发〔2020〕161号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1,174.92万元增加4,03.18万元,增幅34.32%。因工作需要2020年从乡镇调入8人、其他单位调入1人,调出2人,退休4人,共新增3人,故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加之本年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8%,比上年支出1,174.92万元增加110.85万元,增幅9.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及遗属补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5%。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7万元,完成预算的92.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额18.22万元,超过年初预算数0.22万元,本年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至各乡镇检查、督查、巡察次数较上年增多,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8.5万元,比2019年26.97万元增加11.53万元,增长42.7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3万元,增长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79万元,增长93.44%。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部门莅临检查指导案件查办次数增加,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其次本年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至各乡镇检查、督查、巡察次数较上年增多,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2万元,占47.34%;公务接待费支出20.27万元,占52.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0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案件查办、巡察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7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6批次(未发生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127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案件查办及开展巡视、巡察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58万元,比上年178.41万元增加70.17万元,增长39.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3人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0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36元,固定资产111.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2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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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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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09.23 |
1097.36 |
111.87 |
15.01 |
96.86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云县纪委县监委属于政治机关,开展工作主要为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故附表10-附表12均以空表形式报送。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