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漫湾镇)
云县漫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漫湾镇2021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11:14 信息来源:漫湾镇 浏览次数:45 字体:【

漫政发〔2021〕145号


各村委会、镇级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漫湾镇2021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县漫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漫湾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民生的理念”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漫湾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已经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级别标准

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的数量、受影响的范围、扩散的趋势和区域等危害程度,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1.涉及多个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国家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2.发生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1.发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2.发生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 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3.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1.在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市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2.发生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IV 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1.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县级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2.发生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4.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负责对特别重大、重特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决策。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阿 君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

副组长:徐僮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王春红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董有莹 镇党委副书记

普廷珍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仕高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光杰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 燕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字学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魏学成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刘丽珠 镇卫生院院长

李树文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杨世伟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李春忠 镇公路管理所负责人

张子文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负责人

字国超 镇财政所负责人

查正强 镇民政办负责人

赵 芳 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绍学 镇文体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平 镇供电所所长

鲁 娜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 斌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先成 镇兽医站站长

张 阳 镇安监员

12个校点学校负责人

11个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村医

漫湾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漫湾镇安监办,由徐僮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成员由镇安监员及其他部门协调抽调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为及时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宣传报道组、物资保障组、综合协调组五个工作小组。

(一)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镇人民政府设立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社保中心、党政办、综治办、安监办、财政所、派出所、民政办、教办、卫生院等部门组成。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镇长担任。应急处置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人员调度、物资调配、信息汇总等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群防群控工作体系,明确应急处置工作联络员,了解和调查本区域单位内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情况,及时向镇卫生院和应急指挥部上报相关报表,开展好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

主要职责:在预防和宣传阶段,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县、镇、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布置、检查各村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落实。在应急阶段,指挥预防、控制、治疗工作;统一安排、调用防病救灾物资和人员;向云县人民政府报告疫情和预防、控制、治疗工作。

(二)医疗救治组

医疗救助组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刘丽珠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统筹抽调至少2名医护人员组成,积极配合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主要职责: (1)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急救技能培训; (2)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有食物中毒病人或疑似有中毒病人及原因不明的重特大群体中毒事件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 (3)加强医疗设备、物资、人力贮备; (4)积极救治病人,组织专家对疑难病人进行会诊,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5)首诊医生在接诊时除采集病史外,要对病人的流行病学史进行调查; (6)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临床病历; (7)保证救治病人的床位需求; (8)联系市医疗救护中心接送传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镇宣传委员周燕同志担任,成员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防野生菌中毒》等事件防、控、治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常规宣传、强化宣传、应急宣传三阶段的宣传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群众认识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 (2)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安全常识科普知识教育,将各安全知识、常识教育课程列入教育普及; (3)在应急阶段,落实学校班主任老师负责制,对学生进行周检,并向镇办公室报告; (5) 注意社会动态,收集群众情况,平息社会谣传,保证社会安定。

(四)物资保障组

组长由镇分管财政的领导董有莹同志担任,成员由财政办、党政办、民政办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在镇财政预算中安排必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治专项经费,筹集重食品安全应急防控工作经费; (2)负责重特食品安全防、控、治物资储备和供应; (3)妥善处理重特中毒病人住院治疗。

(五)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镇分管综治的领导刘仕高同志担任,成员由农经办、综治办、党政办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防治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2)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防治工作中条块之间的困难和问题; (3)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工作; (4)事故发生时,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来镇的联系接待工作; (5)检查和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决定、决策,对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反馈或处理; (6)负责起草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文件、通知; (7)建立值班制度。

、应急处理机制

(一)信息报告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二)应急响应

1.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候待命。

2.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1)接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向首先到达现场的急救治疗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和可能的协助抢救的措施。随后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准确查清事件性质和原因,分析评估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认定事件责任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将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

(3)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凝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凝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出的可凝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3.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1)级别上升。当事件进一步加重,影响或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提升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

(2)级别降低。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已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一是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二是事件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继续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的。

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作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件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产品抽样及检验费用等及时拨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一是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三是造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二)责任追究

事件发生单位以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未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九、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云县漫湾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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