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幸福镇)
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幸福镇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6 16:08 信息来源:幸福镇 浏览次数:82 字体:【

幸党发〔2022〕34 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各有关中心(站所)、办公室,县派驻镇级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幸福镇 2023 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

云县幸福镇人民政府

2023 年 5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幸福镇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 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中央、省、市、县统 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 2023 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 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云南省 69 项具体举措、临沧市 77 项措施、云县 76 项贯彻措施,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安全生产治 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如何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 的质量”“如何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两个问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一项一项纠治整改。

(二)聚焦重大隐患。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 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过筛子”式排查,摸清底数、完善机制、闭环整改、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三)严格责任落实。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 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 “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 的原则,主动靠前一步,宁可抓重、不可抓漏,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四)坚持源头防范。强化规划约束,严格安全准入,淘汰 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引发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系 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严格防控重大风险,推动镇、村、站所进 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各有关部门对照“ 三个必须”强化安全 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员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氛围。

(一)摸清底数。分村、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安全风险基础、 防控、责任、应急 “ 四张清单”,全面摸清、动态掌握、闭环整 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二)提升能力。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 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

(三)严防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格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全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任务分工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王春红同志担任 组长,政法委员段文海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镇安委会各副主任 担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全镇 2023 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行 动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研究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 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办),承 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镇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按照 “谁主 管谁为主、谁靠近谁为主”的原则,具体抓好落实,重点整治任务细化分工如下:

(一)非煤矿山。由镇安监办牵头,幸福自然资源管理所配 合,重点排查整治地下矿山图实不符、采区与采空区重叠,露天 矿山未分台阶或者分层开采,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等 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尾矿库安全度汛、露天矿山边坡 “一面墙” 开采等重点问题,严防中毒窒息、火灾、坠罐跑车、坍塌等重大事故,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二)危险化学品。由镇安监办牵头,重点排查治理外部安全距离不足,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架空电力线路违规穿越生产区,使用万向 管道充装系统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 “病”运行长期得不到彻底消除,高风险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 到位等重点问题,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

(三)道路交通。由幸福派出所牵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配合,重点排查治理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易 发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集中攻坚“百吨王”、轻型货车“大 吨小标”,危货车辆非法改装,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两客一危”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挂靠等重点问题,确保实现年内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下降 30%目标。

(四)建设施工。由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排查治 理建筑施工企业有无资质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无持证上岗,严 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等,严查集中攻坚层层转包、违法 分包,项目用工零散化、危险作业人员多等重点问题,严防坍塌、坠落等重大事故发生。

(五)消防。由镇消防队牵头,重点排查治理医院、养老院、 儿童福利院、“厂中厂”、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九 小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 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集中攻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小施工引发大事故”、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重点问题,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

(六)城镇燃气和自建房。由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牵头,镇 人居办配合,重点排查整治自建房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 受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私搭乱建,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 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穿越密闭 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自建房违规改造、 私自加层、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燃气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 充装,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重点问题,切实消除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七)旅游。由镇文体中心牵头,幸福市场监管所配合,重 点排查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情况、设备设施 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景区景 点超过最大承载量、使用 “ 三点式”安全带,老旧设施带 “病” 运行等重点问题,加强乡村旅游、民宿、露营、网红打卡点等新兴涉旅行业安全管理情况。

(八)工贸。 由镇安监办牵头,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 重点排查金属冶炼,产生硫化氢(砷化氢)等高毒气体湿法冶炼、 水泥熟料生产、蔬菜腌制 4 类轻工、10 人以上粉尘涉爆、涉氨 制冷、光伏锂电新能源等企业承包承租管理混乱、特种作业无证 上岗、电气焊违规动火作业等重大隐患,集中攻坚违法分包转包、特殊作业现场失管漏管、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弱化等重点问题,不断巩固提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成效。

(九)其他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民爆物品(幸福派出所负责)、电力(幸福供电所负责)、畜禽屠 宰(镇兽医站负责)、校园(幸福中心校负责)、药品(幸福卫生院负责)。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中心(站所)、办公室和企业单位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5 月 25 日前)

1.行动领导小组突出抓好 3 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三是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 69 项、临沧市 77 项、云县 76 项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突出抓好 2 项工作。一是依托现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巩固“百日攻坚”系列行 动成果,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本行业领域 典型事故教训,研究明确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和整改、验收等相关 内容,确保重点突出、简洁管用。二是制定印发部门专项行动方 案,按全覆盖要求,通知到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单位,并采取多 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强化针对性的部署,把整治措施落到最小单元。

(二)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阶段(2023年5月中旬至6月底)

1.企业突出抓好 6 项工作。

(1)组织开展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3 项任务:一是组织企业全员集体学习《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二是对落实《规 定》开展 1 次以“ 1 个是否建立、4 个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全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投入保障责任、是否落实设备设 施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危险因素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为重点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自改。三是根据《规定》明确的事项,逐一抓好整改提升。

(2)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5 项任务:一是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 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 改的,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三是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 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四是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 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五是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 次)。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4 项任务:一是根据《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 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 产岗位责任。二是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三是按 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是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5项任务:一是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 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严格履行电 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 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 程监督。三是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 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组 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 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五是明确 “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 的管理制度。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有 2 项任务:一是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 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 1 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 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将外包 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 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 1 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 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突出抓好 8 项工作。

(1)深化主题教育。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 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 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本单位负责同志要到风险大、隐患多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调研。

(2)组织开展好 6 月 “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各级主流媒体 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3)深化重大风险普查行动。巩固 “百日攻坚”系列行动成果,根据《云南省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云安〔2022〕 8 号)和 “ 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 “4 张清单”,建成动态管控机制。

(4)深化重大隐患清除行动。对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以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回 头看”,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 道等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对国务院安委会 2022 年以来督查检查反馈问题隐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帮扶工作反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确保按时限 100%整改到位。

(5)深化责任落实提升行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 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 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 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督办、约谈、通报、考评等工作机制,实现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6)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分 别建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7)开展督导帮扶。加大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服务,提供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6月至12月)

1.行动领导小组突出抓好 4 项工作。一是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 大隐患排查整治。二是按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 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 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四是大力实施源头 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村民委员会突出抓好 3 项工作。

(1)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 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 6 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精 准严格执法,突出抓好以下 5 项工作:一是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 予行政处罚。二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 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三是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 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 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 管、罚而不管。五是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村和负有安全监管职 责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 2 项工作:一是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 查机制,严格执行 “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 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 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理直气壮开展 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村和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 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将视情况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3)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 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 4 项工作:一是积极运用“四 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 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二是依托 “互联网+监管”等 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 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三是对于涉及多部 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 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四是组织专家对重点 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村民委员会、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企业要牢固树 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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